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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法治给“流量为王”划出底线
2023-05-09 14:38:44
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 时评

近日,“手机掉落西湖,打捞人员要求支付高额打捞费”的视频“走红”网络,网民议论纷纷,无数观点评论刷爆各类平台,在官方作出第一次回应后,热度依然不减,后来剧情反转,这个视频被查出是搏眼球的自导自演。

真相水落石出了,社会的关注度最后也会慢慢消散,但是这个事件的本身却值得引发深入的思考——“流量为王”的底线在哪里?

“流量为王”已经成为了当今社会的“潜共识”,看客们吃瓜娱乐津津有味,参与者们绞尽脑汁以此谋利,所以网上充斥着奇葩的观点、“神奇”的视频等等不可思议的内容,而手握流量分发、收益分配大权的平台也从中收益,乐见其成,甚至利用大数据给其“推波助澜”。当那些内容已经无法争取新流量的时候,就会从“挖掘素材”,演变到了“创造素材”的阶段,“西湖里捞手机高额收费”是一个自编自导的典型,只是因为受关注高而被曝光了真相,相信还有很多类似的失实内容没有被发现,还在搏流量的路上狂奔;如果创造素材也失去流量价值,那演变的下一个阶段会怎么样呢?是不是“幻想素材”呢?内容更加的失真、更加的没有下线,波及的范围也会更大,会突破“一景一城”、“一人一事”,杀伤更多的地域和群体。

可见,野蛮生长的“流量为王”最终会成为冲击社会正常观念的定时炸弹,是时候给它划出红线了。

纵观我国的法律体系,国家广播电视总局《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第十七条规定:节目制作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,创新题材、体裁、形式、手段,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、革命文化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。这是一槌定音的明确了方向。期待这个规定尽快出台,发挥出清朗的作用。

而现行的法律规定当中,也有对传播内容的规定,比如:《网络安全法》第六条规定“国家倡导诚实守信、健康文明的网络行为,推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”;第十二条规定“不得利用网络从事……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……等活动。”

希望网信部门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执法必严,牢牢守住互联网这块主阵地,引导官方媒体、自媒体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让流量始终澎湃着正能量,传播受众们喜闻乐见又积极向上的内容。

来源: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    作者:陈曙光    编辑:郑秋青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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