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们小区附近很多中介联合起来,只要有业主卖车位,不管多少钱,中介先全部吃下,跟炒房子一个模式。他们从去年开始囤到现在,车位价格从13万炒到了30万。”最近,一位网友发帖吐槽自家小区的车位越来越高不可攀。而早在去年,杭州城北的某楼盘,就有位业主豪掷上百万元,一口气买了十几个车位;最近,杭州又有3个神秘业主豪掷1000万,“打包“买走了某小区的全部车位,搞得业主们彻底愤怒了。
业主们的愤怒是必须的!跟据我国的物权法规定,小区车位是属于住宅的配套设施,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,由三个业主“包圆”全部车位的做法是对其他业主权益的严重侵害,也是一种违反物权法的行为。这桩卖买的双方:三个神秘业主和房屋开发商都存在着违法的嫌疑。
这两年来,随着楼市的不断升温,车位也水涨船高,甚至出现了在住宅限价限售的情况下,恶炒车位的怪现象,政府部门对此不作及时的应对,必将造成市场的混乱和恐慌。现在的情况是,车位的销售确实处于政策的模糊地带,根据《浙江省定价目录》,车位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,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,由开发建设单位自主定价,故不需要经物价部门审批,也不属于商品房价格备案范围。这样的规定显然是车位价格处于失控状态的最主要前提;另一方面,物权法虽然规定了“小区车位属于住宅的配套设施,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”,但却没有具体的执行细则,如果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,那么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开发商不能销售车位,至少是不能把销售车位的所得纳入自己的腰包?但现在,在这方面却没有明确的细则规定。
我已经在各类评论节目中多次呼吁,作为一个修订于10年前的《物权法》,面对这些年层出不穷的问题,应该及时作修订和补充了,遗憾的是,很多的模糊空间至今仍然模糊。
面对这样的情况,必须迅速以地方立法的形式规范市场行为,比如宁波、温州就相继出台了有关车位销售和管理的规定,杭州在这方面也不能再这样无动于衷、不作为了。这么大的市场漏洞和政策空子必须及时补上,否则就是对民生的漠视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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